体操教法优选在体操教学中,为取得最佳教学效果,而最优化地选择教法手段之过程。 体操教法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在体操教学中,为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一般来说,既不能只采用某一种教法,也不能样样都用,这就要求从体操教学过程的整体结构出发,根据其目的、任务及教学内容等具体情况,对诸法进行优选,使其最佳化地适应该教学系统的要求,从而发挥其最优化的作用。 关于教法手段的优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遵循学生的体操项目学习特点和认识规律,体操教学原则的要求。 2.符合培养目标的特殊要求。在体操教学的提高领域,由于主要任务是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并争取好成绩,这就决定了其教法必须适应竞技活动的需要,即有效地使运动员达到应有的身体训练水平、技术训练水平及心理训练水平,以达预期的竞技目的;由于体育院系体操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教师和教练员,这就决定了其教法必须体现管教管导原则,既有助于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及能力培养,又有助于陶冶学生情操,促进职业道德的形成。 3.符合教学内容的特点。 4.适应学生的可能性。教师选择教法时,应预先了解学生对各种方法的准备状况,学习态度,身体、技术及心理训练水平等,据此合理选择教法。例如,实践证明,弹网在体操教学中有妙用,但若学生事先对弹网的性能一无所知,教师就贸然用之,不但不能奏效,还很可能把学生摔伤。 5.适应教师的可能性。教师还要根据自己所具备的才能选择教法,这样能扬长避短,更好地发挥其主导作用。 6.贯彻启发式原则,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还要注意能力的培养。 以上6条要求是一个整体,选择教法时,需要通盘考虑。忽略其中的任何一条,都会破坏其完整性,进而影响选择效果。 从辩证观点看,每一种方法都有其优点和不足之处。某种方法可以顺利解决某一教学任务,但用来解决另一种教学任务就不那么成功,而对解决第3种教学任务可能有所妨碍。从辩证统一角度来看,各种方法总是互相渗透的,师生是从各方面相互作用的。因此,必须把这些方法合理地结合起来加以综合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