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操评分方法健美操比赛规则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就是评分方法,它能起到指导健美操向正确方向发展的作用和评出参赛者的成绩。健美操评分可采用“公开”和“半公开”亮分的方法进行。一般评分设一个或两个裁判组,分别对成套动作的组织编排和完成动作的情况加以评定。每个裁判组可设裁判长一人,裁判员4~6人。评分时通常是去掉一个或两个最高和最低分,取中间几个分的平均分。 比赛最后得分的精确度和中间分的有效分差,最新的健美操比赛规则中有明确确定。即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中间分的分差为:9.50~10.00分之间,有效分的分差不得超过0.2分;9.00~9.47分之间,不得超过0.3分;8.00~8.97分之间,不得超过0.5分;8.00分以下不得超过1分。 当中间分之间差距超过规定时,裁判长有权召集裁判员会商,调整个别评分,如若难于解决时可采用基分的方法确定。其计算方法是: 裁判员中间分的平均分+裁判长评分=最后得分。 比赛时裁判员应根据比赛的性质和要求进行评分。如:规定操比赛,主要对运动员完成动作的情况进行评分,包括动作完成质量,表现力,音乐与动作配合协调一致性等;自编操比赛除对上述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外还要对成套动作的组织编排,包括特定动作的加分,动作新颖、多样,队形变化合理,动作流畅,场地利用,成套动作时间及总印象等方面的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