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姚志珍1931~
女,中国体操协会裁判委员会副主任。国际级体操裁判员、教授。北京市人。1953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学院体育系,留校任体操教师。1958年调到天津体育学院执教。1978年起任天津体育学院运动系主任,1986年晋升为教授。任中国体操协会裁判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体操协会副主席,全国体育院系体操研究生导师研究会副主席。1954年起,曾担任天津市体操女队教练,为国家和河北省体操队输送了郭可愚、林宣、罗蕴生、邓旭、孙安娜、穆学夙等一批优秀运动员。1954年开始从事体操裁判工作,并多次担任全国体操比赛的裁判长、副总裁判长、总裁判长等职。1956年获国家级体操裁判员称号。自1957年起,担任过国际青年友好运动会,第12、14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第10届亚运会体操比赛的裁判员工作。1963年获国际级体操裁判员称号。1985、1989年两次获得全国优秀裁判员奖章。自1972年后,多次为国家体委举办的国家级体操裁判员学习班授课。主要著作有《高低杠》、《体操裁判法》(合著)、《身体训练法》、《身体锻炼的原理与教法》等;论文或文章有《跳马落地稳定性》、《体操结束动作的缓冲与落地技术》、《简论高低杠两杠间动作与我国现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