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与概括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基本思维方法。从许多事物中有意识、有目的地撇开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叫抽象,是形成概念的必要手段。概括就是在思想中将若干个别对象的共同本质属性或必然联系推到同类对象上的一种逻辑方法。 科学抽象是科学研究中理论思维过程的核心,因为我们只有对具体研究对象的因素有所取舍,才能使我们的分析与考察更加深入。如研究体操动作技术规律时,我们遇到做机械运动的人体就是受多方面因素制约的,我们不可能同时对每种因素都分别加以研究,我们只能从复杂的现象中抓住主要矛盾,略去次要矛盾,从而把做机械运动的人体抽象化为所谓力学模型。如汉纳范(美)的用15个密度一致的简单的固体几何形状来代表人体的数学模型,就是对复杂人体的科学抽象。把运动员做体操动作时的复杂状态,用一个数学公式来描述,这也是一种科学抽象方法。 科学的抽象应以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作指导,要符合客观实际,要服从事物的发展规律。正如列宁所说:“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及其它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 概括是与抽象相联系的另一种逻辑方法,它是从个别单独的属性推到属于这类现象的同类属性的过程。统计学上的推断、估计就是一种概括的方法。如从样本算得的统计特征值,推断、估计总体的统计特征值,就是科学概括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