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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浩慬1937~
女,北京市体操协会教练技术委员会副主席,国际级体操裁判员。浙江省鄞县人。1959年于北京体育学院毕业,1959~1964年在北京市体操队任教练员,1964年至今在北京市东城区青少年业余体校任高级教练员,兼任北京市体操协会教练技术委员会副主席。1975~1988年曾在历届全运会体操赛、全国体操锦标赛、全国女子体操赛、世界杯体操赛及国际间的体操邀请赛、对抗赛等比赛中担任裁判员、裁判长工作。1982年被评为国家级体操裁判员,1985年获国际级体操裁判员称号。1982年曾去摩洛哥援外,任摩洛哥国家女子体操队教练员。主要论文有《对女少体操运动员选材问题的一些体会和意见》、《全国业余体操比赛规定动作》、《女少体操运动员个性心理训练问题的一些体会和意见》、《关于女少年体操运动员爆发力训练的一点体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