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fan xingfenji运动员在体育比赛中服用兴奋剂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波及中国。中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严格执行国际奥委会关于禁用兴奋剂的规定。1989年5月3日国家体委正式提出对兴奋剂问题要实行“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1989年5月19日国家体委颁发了《全国性体育竞赛检查禁用药物的暂行规定》。1992年7月8日中国奥委会正式成立了反兴奋剂委员会。199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中国反兴奋剂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国家体育总局职责之一是“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中国兴奋剂检查的规模,在世界上名列前茅。1998年兴奋剂检查数量占全世界的2.90%。中国在认真执行有关国际体育组织处罚规定的同时,不断加大了对使用兴奋剂行为的处罚力度。1999年开始施行以国家体育总局第1号令颁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是对使用兴奋剂行为进行处罚的基本法规。自1998年以来,全国性单项体育组织对在国内兴奋剂检查中结果为阳性的123名运动员、有作弊或陷害他人行为的4名运动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上述运动员以及在国际兴奋剂检查中结果为阳性运动员的相关人员和单位也按有关规定给予了处罚。2000年在悉尼举办的第27届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中没有兴奋剂检测呈阳性的运动员。中国参加了国际奥委会、政府间组织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举行的反兴奋剂国际会议,支持国际社会为反兴奋剂所采取的政策措施。1997年开始,中国作为观察员参加了欧洲反兴奋剂公约监督组的活动。1999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成立后,中国作为亚洲国家代表之一成为该组织的理事,先后与澳大利亚、加拿大、挪威、瑞典等国签署了双边合作交流协议,还与法国、英国等国家开展了双边交流活动。1999年中国与澳大利亚签署了兴奋剂互检协议并开始实施。中国反兴奋剂专家积极参与了国际奥委会医务委员会的有关活动。 
国际奥委会委员视察北京兴奋剂检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