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教练员教练员技术职称。其评定标准是: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刻苦钻研业务,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努力做好教学训练工作,为迅速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贡献力量。2.已是二级教练员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教练员。3.比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本项专业理论,并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4.熟练地掌握教学训练业务,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担任培养国家水平运动员的教学训练,并取得一定成绩;从事少年儿童训练的教练员,工作成绩显著,能够为优秀运动队输送相当数量的运动员,5.掌握一门外语。凡由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填写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呈报表,提交学术论著或训练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技术职称评审组织考核评定,经省、市、自治区体委批准,授予一级教练员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