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摆技术从握点下垂直面开始,一直摆到预定动作所要求的最高点的技术。上摆技术是完成摆动动作最基本最关键的技术。由于在上摆过程中身体重力做负功,所以除了要利用在下摆阶段所获得的转动动能外,还要通过内力改变身体姿势,同时手臂以相应动作对器械施加一作用力。所有这些动作因素,可以产生颇大的能量,这样才能完成预定动作。 在上摆过程中,一般是先沿摆动路线做腿的加速摆动。若是前摆动作,就在充分沉肩留腿之后,马上做急速的踢腿动作;若是后摆动作,则在摆过垂直部位之后,立刻向后上方甩腿,即做鞭打动作。由于踢腿时的屈髋和甩腿时的体后屈,都可使身体重心靠近转轴减小转动惯量,从而加大角速度。从能量学角度看,运动员做摆动动作时,整个身体的动能等于该系统各环节动能之和。由于末端环节(尤其是小腿和足)具有高度的可动性,在加速摆动中是速度最快的环节,拥有最大的运动能量,因此,双腿在这一动作因素中是做功的主要环节。该动作因素的技术要求:适时、有力、方向准确。 在摆动动作的后半部技术中,当做完加速摆动之后,往往要紧接着做腿的减速制动动作。即运动员通过内力来减慢下肢运动速度,使上体运动速度增加,从而使动量得到重新调配以完成预定动作。其理论依据即动量传递原理。若制动前腿的速度越大,制动后所传递的速度也越多。制动做得越短促有力,就越能使腿有效地减速,上体速度就能更有效地增加。因为腰是联系下肢与上体的纽带,所以为使动量传递的效果更好必须硬腰。在动量向上体传递的同时,上体和手臂要配合做相应的动作,如压臂、推手、带杠、梗头、急振上体等。它们与制动腿和硬腰有机结合,才是完整的制动技术。 由于动作结构不同,制动技术之运用亦异。如果动作后半部的旋转方向与前半部相同,则制动现象几乎没有或者不明显;若动作后来的旋转方向与原来相反,则在其后半部技术中制动十分明显。例如,单杠的“特卡切夫腾越”,当前摆过杠前水平后,两腿必须急速制动,使上体获得足够的与原来反向的动量矩,结果使肩立起而顺利完成动作。 下摆和上摆技术,除了所有摆动动作共同的技术特点外,主要是指摆动动作中最典型的大摆动作的技术特点。至于其它摆动动作,由于各自动作结构的差别,还有自己的技术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