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性教学法体系体操教学法分类体系之一。这是苏联学者加维尔多夫斯基等人于1984年建立的体操教学法分类的新体系。在生物科学中“适应”这一概念,是作为有机体适应外界环境的特性来使用的。而此处的适应,意指“逆向适应”,即教材教法要适合学生的能力。加氏认为,在体操教学中所采用的任何教材,使用的任何教法,都要和学生的能力相适应,唯此,教学过程方能顺利进行。教会任何一个体操动作,学生都要经过“不适应——适应”的过程。我们之所以采用相应的教法,都是为了简化和缩短这一过程。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体操教学乃是一种“适应性教学”过程。而从适应角度出发,对众多的体操教学法分类,就能更有效地揭示教法实质和教法意义。 下面,简介体操适应性教学法体系的基本种类。 第1大类:程序适应教学法 为了顺利完成体操动作,必须把动作做得符合一定的程序。但是,学习动作时,对于学生来说,并非任何完整动作都是以其完整的程序形式来接受的。所以,就有必要通过简化动作的完整程序,来实现对学习任务的适应。这种教法,可向学生提供并非包括所有动作环节,而是有一定删减的教学练习。在这种情况下,就可通过缩减学生所超载的信息量来达到适应。 这一大类包括4种教法: 1.压缩法:即在学习1个完整动作时,选择一些结构相似、但程序的元素量比完整动作少的供教学用的动作形式,在此基础上最终学会完整动作。例如,不断提高吊环前后转肩的技术和高度,可以自然而然地过渡到前、后大回环。在预先压缩的基础上,可以学会许多动作。 2.横切法:系指这样一种程序适应——按动作诸时相的界限,把一个完整动作沿横向拆开,分解为在时间上互相衔接的若干部分分别学习,然后再综合起来掌握完整动作。 3.纵切法:学习较复杂的体操动作时,有时并不沿横向把完整动作拆开,而是在保证其各时相连贯完整的情况下,把完整动作的各种运动形式的动作因素分离出来,分别地单独掌握,然后再综合为完整动作,这种程序适应即为纵切法。采用此法时,学生仿佛从完整动作的某一纵剖面来完成动作。 4.分割法:采用此法时,要同时运用横切法和纵切法。此时从完整动作中分割出细小的教学课业,以便纠正局部错误,明确局部动作概念。 第2大类:非程序适应教学法 这类教学法,不是改变完整动作本身,而是改变完成动作的条件。体操动作的可接受性由主客观两种因素来决定。客观因素与动作的演示方式有关;主观因素与学生的现有水平有关。因此,就有相应的两组非程序适应教学法。一组与降低要求有关,此法是让学习独立地,但并非按标准要求去完成预定动作;另一组是所谓的补助法,即学生要充分动员自己的能力,同时借助他人帮助或采用某些技术手段来完成动作。 这一大类具体包括: 1.技术适应教学法 (1)降低要求法:简化动作的原有配合;限制参与工作的身体环节数量;限制学生主动控制动作环节的数量。 (2)补助法:抄把;设置各种时空方位标;口头指示、提示及手势等。 2.身体适应教学法 (1)降低要求法:不使全力、不以全速及降低高度地做动作;放慢动作节奏。 (2)补助法:抄把;采用技术手段。 3.心理适应教学法 (1)降低要求法:运用能降低完成动作危险性的器械、保护设备、海绵坑、软垫及他人临场保护等方法。 (2)补助法:正面的支持、鼓励、暗示及提前指示等。 4.文化适应教学法 (1)降低要求法:讲解通俗化,语言形象化,运用各种直观信息方法和感性知觉方法,采用各种视听手段等。 (2)补助法:补充性的详细讲解、动作的直观分析、启发式提问、暗示等。 由上述可见,加氏等人把适应性教学法分为程序性和非程序性是有一定条件的,也是相对的,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把所有适应性教学法都分成绝对只有一个涵义的若干类别。上述某些教学法,乃是几种教学法的结合体,实际上永远不可能把它们再明确地分开。 通常,程序教学法和非程序教学法结合在一起使用,结果实现动作的综合适应。须指出,传统的完整法与适应无关,所以它不在适应性教学法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