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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慕贤1938~
女,运动健将、国际级体操裁判员。浙江省杭州市人。1960年于北京体育学院毕业,留校任教,现任北京体育学院体操教研室副教授。1955年开始进行体操训练,当年在浙江省女子体操比赛中获得全能冠军。1956年代表浙江省参加第1次全国体操比赛,是获得6人轻器械团体操第6名的成员之一。同年,考入北京体育学院。1957年曾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体操比赛。1958年获运动健将称号。同年,在全国体操比赛中高低杠、平衡木进入前3名。1959年在第1届全运会体操比赛获全能、跳马、自由体操第8名。1963~1988年曾先后在北京体育学院担任教学和院体操代表队教练员工作;去伊朗援外,担任体操协会教练员工作;在北京体育学院竞技体校任教练员;在北京体育学院体育系担任体操教学和训练工作。1965年后,曾多次在国内、国际比赛中担任裁判员、裁判长或副总裁判长工作。主要论文有《少年运动员的平衡木基础教学与训练》、《高水平女子体操教练员应具备的条件》等。 |